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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:不再新建安置房,收购商品房用于征收安置、保障性住房

导读 常州市房地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发布《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,即日起实施降低首付比...

常州市房地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发布《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,即日起实施降低首付比例、降低贷款利率、加大公积金支持、优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等十二条举措,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。通知提出,不再新建安置房。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,非社会资本受让土地未实质性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项目一律不再建设;一律不再新增安置房用地供应。收购商品房用于征收安置。对有安置需求的地区,可采取直接购买或房票方式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。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。属地政府可根据各自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和供给缺口的摸排情况,以需定购,组织国有企业收购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。(常州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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